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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研古代三墳之典學術連山易、歸藏易、周易經、易理、易數、易術、易法、堪輿術、陰宅、陽宅、奇門遁甲、姓名學、紫微斗數、梅花易數、八字命理、七政四餘、黃帝內經、並且辯證秘訣真偽、一切學理依據全部符合『源、理、義、法、竅』學術程序。

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易圖說 三卷 提要】

易圖說 三卷  提要
兩江總督採進本
宋吳仁傑撰。仁傑字斗南。崐山人。 
宋史藝文志。載仁傑古周易十二卷。易圖說三卷。集古易一卷。 
今古周易世罕傳本。僅永樂大典尚有全文。此書其圖說也。 
其說謂六十四正卦。伏羲所作也。故首列八純卦各變八卦圖。 
又謂卦外六爻及六十四覆卦。文王所作也。 
故有一卦變六十四卦圖。有六爻皆變則占對卦。皆不變則占覆卦圖。 
又謂序卦爲伏義。雜卦爲文王。 
今之爻辭。當爲繫辭傳。繫辭傳當爲說卦傳。 
於諸家古易之中。其說特爲新異。迥與先儒不合。 
然證以史記引同歸殊途二語爲大傳。不名繫辭傳。 
隋志謂說卦三篇。今止一篇。爲後人亂其篇題。 
所言亦時有依據。錄而存之。用備一說云爾。




【大易粹言 十卷 提要】

大易粹言 十卷  提要
 江蘇蔣曾瑩家藏本
宋方聞一編。聞一舒州人。淳熙中爲郡博士。時温陵曾穜守舒州。 
命聞一輯爲是書。舊序甚明。朱彝尊經義考。承宋志之誤。以爲穜作。非也。 
其書宋志作十卷。經義考作七十卷。又總論五卷。蓋原本毎卦毎傳皆各爲一篇。刊板不相聯屬。 
故從其分篇之數稱七十有五。 
然宋刻明標卷一至卷十。則經義考又誤也。 
所採凡二程子張子楊時游酢郭忠孝及穜師郭雍七家之說。今忠孝之書已不傳。惟賴是書以存。 
穜初刻版置郡齋。後募印漫漶。張嗣古陳造先後修之。 
此本出蘇州蔣曾瑩家。卽嗣古嘉定癸酉所補刻。 
佚穜自序一篇。而移嗣古之跋冠其首。 
今從經義考補錄穜序。仍移其跋於卷末焉。穜温凌人。始末無考。 
惟據元李簡學易記序。知其字曰獻之云。



【誠齋易傳 二十卷 提要】

誠齋易傳 二十卷  提要
江西巡撫採進本
宋楊萬里撰。萬里字廷秀。自號誠齋。吉水人。官至寶謨閣學士。致仕。韓  冑召之不起。開禧閒聞北伐啓釁。憂憤不食卒。後諡文節。 
事蹟具宋史儒林傳。是書大旨本程氏。而多引史傳以證之。初名易外傳。後乃改定今名。 
宋代書肆。曾與程傳刊竝以行。謂之程楊易傳。新安陳櫟極非之。以爲足以聳文士之觀瞻。而不足以服窮經士之心。吳澄作跋。亦有微詞。 
然聖人作易。本以吉凶悔吝。示人事之所從。箕子之貞。鬼方之伐。帝乙之歸妹。周公明著其人。則三百八十四爻。可以例舉矣。 
舍人事而談天道。正後儒說易之病。未可以引史證經病萬里也。 
理宗嘉熙元年。嘗給札寫藏祕閣。其子長孺進状。稱自草創至脱藁。 
閲十有七年而後成。亦可謂盡平生之精力矣。 
元胡一桂作易本義。附錄纂疏。博採諸家。獨不錄萬里一字。 
所見蓋與陳櫟同。然其書究不可磨滅。至今猶在人閒也。



【易說 四卷 提要】

易說 四卷  提要
永樂大典本
宋趙善譽撰。善譽字靜之。宗室子也。 
乾道五年試禮部第一。累遷大理丞。潼川路提刑。轉運判官。 
事蹟見宋史宗室傳。是編載陳振孫書錄解題。振孫稱其毎卦爲論一篇。蓋爲潼川漕時進呈之本。 
今考其書。於各卦名義之相似者。多參互以求其義。 
如云頤井鼎皆有養人之義。豈非養人之利溥。故多取象以示人耶。 
又云三卦義雖不同。皆以上爻爲吉。故頤之由頤。井之勿幕。鼎之玉鉉。皆在上爻也。 
至於各卦之六爻。亦往往比類以觀之。 
如乾卦云初九之辭決。戒之切也。 
九四之辭疑。則與之進也。 
九三之辭詳。猶可勉也。 
上九之辭直。則不可爲也。 
聖人之言。纖悉委曲。一至於此。亦惟恐其陽剛之或偏而已。 
論坤卦云。乾坤二卦。惟二五兩爻爲善。而他爻皆有戒之之辭。 
又云履霜戒於一陰之生。括囊戒於多懼之位。三猶可以含章而從事。上則至於龍戰而道窮。亦乾卦爻辭不同之意。 
論頤卦云。頤以養正。而不妄動爲善。 
下卦震體。有動而求養之象。故三爻皆凶。 
上卦艮體。有靜而知止之象。故三爻皆吉。 
論革卦云。內明則見理必盡。外說則無咈於人情。不如是而能革者。末之有也。 
論節卦云。六四一陰。柔而應於初。 
又上承九五之陽。能安於節者。安則無所往而不通。故曰亨承上道也。 
九五居尊得位。剛健中正。節之當者也。 
當則無所往而不可。故曰甘節吉往有尚。 
以其在臣。故曰安曰亨。言己能安之。則亨也。 
以其在君。故曰甘曰吉。言施之天下。人皆美之。然後爲吉也。 
其論皆明白正大。朱子謂其能擴先儒之所未明。馮椅易學。亦多取之。 
謂其能本畫卦命名之意。參稽卦爻彖象之辭。以貫通六爻之義而爲之說。蓋不虚美也。 
自明以來。外閒絶少傳本。故朱彝尊經義考。註云巳佚。 
今永樂大典。具載於各卦之後。僅闕豫隨无妄大壯晉睽蹇解中孚九卦。 
因搜緝成編。資說易家之參考。宋史藝文志。本作二卷。今以其文頗繁。釐爲四卷焉。



【周易玩辭 十六卷 提要】

周易玩辭 十六卷  提要
兩江總督採進本
宋項安世撰。安世字平甫。松陽人。 
館閣續錄載其淳熙二年同進士出身。紹熙五年除校書郎。
慶元元年添差通判池州。陳振孫書錄解題。稱爲太府卿。則所終之官也。 
事蹟具宋史本傳。振孫又稱安世當慶元時。謫居江陵。杜門不出。諸經皆有論說。而易爲全書。 
然據其自述。蓋成於嘉泰二年壬戌之秋。自序謂易之道四。其實則二。象與辭是也。 
變則象之進退也。占則辭之吉凶也。不識其象。何以知其變。不通其辭。何以決其占。 
又自述曰。安世之所學。蓋伊川程子之書也。 
今以其所得於易傳者。述爲此書。而其文無與易傳合者。合則無用述此書矣。 
蓋伊川易傳。惟闡義理。安世則兼象數而求之。其意欲於程傳之外。補所不及。所謂各明一義者也。 
馬端臨虞集作序。皆盛相推挹。而近時王懋竑白田雜著中有是書跋。獨排斥甚力。 
至謂端臨等未觀其書。其殆安世自述中所謂以易傳之文觀我者歟。 
安世又有項氏家說。其第一卷亦解易。董眞卿嘗稱之。世無傳本。 
今始以永樂大典所載。裒合成編。別著於錄。合觀兩書。安世之經學深矣。何可輕詆也。




【楊氏易傳 二十卷 提要】

楊氏易傳 二十卷  提要
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宋楊簡撰。簡字敬仲。慈豁人。 
乾道五年進土。官至寶謨閣學士。大中大夫。 
事蹟具宋史道學傳。是書爲明劉日升陳道亨所刻。案未彝尊經義考。載慈湖易解十卷。 
又已易一卷。書名卷數皆與此本不合。 
所載自序一篇。與此本卷首題語相同。而無其前數行。亦爲小異。 
明人凡刻古書。多以私意竄亂之。萬歷以後尤甚。此或日升等所妄改歟。 
其書前十九卷。皆解經文。第二十卷。則皆泛論易學之語。亦閒有與序文相複者。 
今既不睹簡之原本。亦莫詳其何故也。 
簡之學出陸九淵。故其解易。惟以人心爲主。而象數事物。皆在所略。 
甚至謂繫辭中近取諸身一節。爲不知道者所僞作。非孔子之言。故明楊時喬作傳易考。竟斥爲異端。 
而元董眞卿論林栗易解。亦引朱子語錄。稱楊敬仲文字可毀云云。實簡之務談高遠。有以致之也。 
考自漢以來。以老莊說易。始魏王弼。以心性說易。始王宗傳及簡。宗傳淳熙中進士。簡乾道中進士。皆孝宗時人也。 
顧宗傳人微言輕。其書僅存。不甚爲學者所誦習。簡則爲象山弟子之冠。 
如朱門之有黃榦。又歷官中外。政績可觀。在南宋爲名臣。尤足以籠罩一世。故至於明季。 
其說大行。紫溪蘇濬解易。遂以冥冥篇爲名。而易全入禪矣。 
夫易之爲書。廣大悉備。聖人之爲教。精粗本末兼該。心性之理。未嘗不蘊易中。特簡等專明此義。 
遂流於恍惚虚無耳。昔朱子作儀禮經傳通解。不刪鄭康成所引讖緯之說。謂存之正所以廢之。 
蓋其名既爲後世所重。不存其說。人無由知其失也。今錄簡及宗傳之易。亦猶是意云。




【復齋易說 六卷 提要】

復齋易說 六卷  提要
兩江總督採進本
宋趙彦肅撰。彦肅字子欽。號復齋。太祖之後。嘗舉進士。掌寧國軍書記。調秀州推官。移華亭縣丞。攝縣事。以內艱歸。趙汝愚奏爲甯海軍節度推官。旋病卒。蓋朱子薦之汝愚也。
彦肅所著。有廣雜學辨。士冠禮。婚禮。饋食圖。皆爲朱子所稱。惟論易與朱子不合。
故朱子語錄。謂其爲說太精。取義太密。或傷簡易之趣。
然彦肅說易。在卽象數以求義理。以六畫爲主。故其言曰。先聖作易。有畫而已。後聖繫之。
一言一字。皆自畫中來。譬如畫師傳神。非畫煙雲草木比也。
然則彦肅冥思力索。固皆研搜爻義。務求其所以然耳。其沈潛於易中。猶勝支離於易外矣。



【南軒易說 三卷 提要】

南軒易說 三卷  提要
 內府藏本

宋張栻撰。案曹學佺蜀中廣記。載是書十一卷。以爲張浚所作。考浚紫巖易傳。其本猶存。與此別爲一書。學佺殊誤。
 
朱彝尊經義考。亦作十一卷。注云未見。又引董眞卿說。謂已闕乾坤二卦。 
此本乃嘉興曹溶。從至元壬辰贛州路儒學學正胡順父刊本傳寫。竝六十四卦皆佚之。 
僅始於繫辭天一地二一章。較眞卿所見。彌爲殘闕。 
然卷端題曰繫辭上卷下。而順父序稱魯人東泉王公分司廉訪章貢等路。公餘講論。 
嘗誦伊川易傳。特闕繫辭。畱心訪求。 
因得南軒解說易繫。繕寫家藏。儻合以竝傳。斯爲完書。 
乃出示知事吳將仕。刊之學宮。以補遺闕。使與周易程氏傳大字舊本。同傳於世云云。 
是初刊此書。亦僅託始於繫辭。溶所傳寫。 
僅佚其上卷之上耳。序未有鉤募舊本三小印。 
一作謙卦。一曰贛州胡氏。知順父卽贛人。一曰和卿。蓋其字也。



【周易義海撮要 十二卷 提要】

周易義海撮要 十二卷  提要
 兩淮馬裕家藏本

宋李衡撰。衡字日彦平。江都人。乾道中官祕閣修撰。尋除御史。改起居郎。
 
事蹟具宋史本傳。先是熙寧閒蜀人房審權。病談易諸家。或泥陰陽。或拘象數。乃斥去雜學異家。 
摘取專明人事者百家。上起鄭元。下迄王安石。編爲一集。仍以孔穎達正義冠之。其有異同疑似。 
則各加評議。附之篇末。名曰周易義海。共一百卷。 
衡因其義意重複。文辭宄瑣。刪削釐定。以爲此書。故名曰撮要。 
其程子蘇軾朱震三家之說。則原本未收。衡所續入。第十二卷雜論。亦衡所補綴。 
故婺州教授朱汝能樓鍔跋。稱卷計以百。今十有一。蓋專指所刪房本也。 
書錄解題作十卷。又傳寫之誤矣。 
是書成於紹興三十年。至乾道六年。衡以御史守婺州。始鋟於木。 
自唐以來。唯李鼎祚周易集解。合漢後三十五家之說。略稱該備。繼之者審權義海而已。 
然考宋史藝文志。但有衡書。而無審權書。陳振孫書錄解題。亦惟載殘本四卷。豈卷帙重大。 
當時卽已散佚。抑衡書出而審權書遂廢歟。 
然則採擷精華。使古書不沒於後世。衡亦可謂有功矣。



【郭氏傳家易說 十一卷 提要】

郭氏傳家易說 十一卷  提要
 浙江鄭大節家藏本

宋郭雍撰。雍字子和。洛陽人。父忠孝。受業於程子。
 
著兼山易解。靖康中爲永興軍路提刑。死難。 
宋史忠義傳附載唐重傳內。忠孝沒後。遺書散逸。 
雍南渡後。隱居峽州長楊山谷。著爲此書。 
其說一本於忠孝。故以傳家爲名。乾道中。守臣薦於朝。召之不起。賜號沖晦處士。後更賜稱頤正先生。遣官受所欲言。乃以此書進。 
事蹟具宋史隱逸傳。朱子云。兼山易溺於象數之學。陸游跋兼山易說。則謂程氏易學。立之父子實傳之。立之忠孝字也。 
忠孝書自大易粹言所引外。別無完本。 
今觀雍書。則大抵剖析義理。與程傳相似。其謂易之爲書。其道其辭皆由象出。未有忘象而知易者。 
如首腹馬牛之類。或時可忘。此象之末也云云。實非專主象數者。游所跋或近實也。 
至雍又不以卦辭爲彖。而謂觀乎彖辭者。卽孔子自謂其彖傳。馮椅厚齋易學。深斥其非。則公論也。 
朱彝尊經義考。謂雍原書不傳。僅散見大易粹言中。此本十一卷。與宋志相合。蓋猶舊本。彝尊偶未見也。 
陳振孫書錄解題作六卷。考中興書目。別有雍卦爻旨要六卷。殆誤以彼之卷數爲此之卷數歟。



【周易本義 十二卷 坿重刻周易本義 四卷 提要】

周易本義 十二卷 坿重刻周易本義 四卷  提要
內府校刊宋本
宋朱子撰。是書以上下經爲二卷。十翼自爲十卷。 
顧炎武日知錄曰。洪武初頒五經天下儒學。而易兼用程朱二氏。亦各自爲書。 
永樂中脩大全。乃取朱子卷次割裂。附程傳之後。而朱子所定之古文。仍復淆亂。 
如彖卽文王所繫之辭。傳者孔子所以釋經之辭。後凡言傳仿此。乃彖上傳條下義。 
今乃削去彖上傳三字。而附於大哉乾元之下。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繫之辭也。 
乃象上傳條下義。今乃削去象上傳三字。而附於天行健之下。 
此篇申彖傳象傳之義。以盡乾坤二卦之蘊。而餘卦之說。因可以例推云。乃文言條下義。 
今乃削去文言二字。而附於元者善之長也之下。其彖曰象曰文言曰。皆朱子本所無。復依程傳添入。 
後來士子厭程傳繁多。棄去不讀。專用本義。而大全之本。乃朝廷所頒。不敢輒改。
遂卽監版傳義之本。刊去程傳。而以程之次序。爲朱之次序。 
又曰今四書坊本。毎張十八行。毎行十七字。而注皆小字。書詩禮記竝同。 
惟易毎張二十二行。毎行二十三字。而本義皆作大字。與各經不同。凡本義中言程傳備矣者。 
又添一傳曰而引其文。皆今代人所爲云云。其辨最爲明晢。 
然割裂本義。以附程傳。自宋董楷已然。不始於永樂也。(詳董楷周易傳義附錄條。) 
此本爲咸淳乙丑九江吳革所刊。內府以宋槧募雕者。前有革序。 
毎卷之末。題敷原後學劉㝐校正文字。行款及象傳履夬二卦不載程傳。一一與炎武所言合。 
卷端惟列九圖。卷未係以易贊五首。筮儀一篇。與今本升筮儀於前。而增列卦歌之類者。亦迥乎不同。 
彖上傳標題之下。注從王肅本四字。今本刪之。
又雜卦傳咸速也恆久也下。 
今本惟注咸速恆久四字。讀者恆以爲疑。考驗此本。 
乃是感速常久。經後人傳刻而譌。實爲善本。 
故我聖祖仁皇帝御纂周易折中。卽用此本之次序。復先聖之舊文。破俗儒之陋見。
洵讀易之家所宜奉爲彝訓者矣。至成矩重刻之本。 
自明代以來。士子童而習之。歷年已久。驟令改易。慮煩擾難行。 
且其本雖因永樂大全。實亦王韓之舊本。 
唐用之以作正義者。是以國朝試士。 
惟除其爻象之合題。而命題次序。則仍其舊。內府所刊袖珍五經。亦復因仍。 
考漢代論語。凡有三本。梁皇侃論語義疏序。稱古論分堯曰下章子張問更爲一篇。 
合二十一篇。篇次以鄕黨爲第二篇。雍也爲第三篇。齊論題目長問王知道二篇。合二十二篇。 
魯論有二十篇。卽今所講是也云云。 
是自古以來。經師授受。不妨各有異同。卽祕府儲藏。亦各兼存衆本。 
苟其微言大義。本不相乖。側篇章分合。未爲大害於宏旨。 
故今但著其割裂本義之失。而仍附原本之後。以備參考焉。



【周易古占法 一卷 古周易章句外編 一卷 提要】

周易古占法 一卷 古周易章句外編 一卷  提要
兩淮鹽政採進本
朱程迥撰。迥寧可久。初家寧陵之沙隨。後徙餘姚。受經於嘉興聞人茂德。嚴陵喩樗。隆興元年舉進士。嘗爲德興丞。 
事蹟具宋史儒林傳。此書世無刊本。凡藏書家所傳寫者。均作二卷。 
前卷題曰周易古占法上。凡十一篇。後卷雜論易說及記古今占驗。題曰周易古占法下。 
又題曰古周易章句外編。中有一條云。迥作周易古占法。其序引云云。顯非占法之下卷矣。 
考宋史藝文志。載迥古易占法。周易外編二書。均止一卷。 
然則止前卷十一編者。爲周易古占法。其後卷自爲周易章句外編。後人誤合爲一書。因妄標卷上卷下字耳。 
然陳振孫書錄解題。以迥周易章句十卷。外編一卷。占法一卷。古易考一卷。竝列。而總注其下曰。程迥可久撰。 
其論占法雜記占事尤詳。則通爲一編。自宋已然。傳寫淆亂。固亦有由矣。 
其說本邵子加一倍法。據繫辭說卦發明其義。 
用逆數以尚占知來。大旨備見於自序。後朱子作啓蒙。多用其例。 
吳澄謂迥於朱子爲丈人行。朱子以師禮事之云。




【易原 八卷 提要】

易原 八卷  提要
永樂大典本
宋程大昌撰。大昌字泰之。休寧人。 
紹興二十一年進士。歷官權吏部尚書。出知泉州建寧府。以龍圖閣直學士致仕。卒諡文簡。 
事蹟具宋史本傳。大昌學術湛深。於諸經皆有論說。以易義自漢以來。糾紛尤甚。 
因作是書以貫通之。苦思力索。四年而成。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其首論五十有五之數。 
參以圖書大衍。爲易之原。而卦變揲法。皆有圖論。往往斷以己見。出先儒之外。 
今考其所論。如謂分爻値日。乃京焦卦氣。其始於中孚。本用太初法。與夫子所謂乾坤之策當期之日不合。 
復姤生卦說始邵子。但乾坤生六子說。卦傳有明文。不得先有六畫之卦。後有三畫之卦。 
鄭康成用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以應大衍五十之數。本於乾鑿度。與馬融之增北辰。 
荀爽之增用九用六。不過以意決擇傅會。初無不易之理。 
張行成別立二十五數。以推大衍。則是五十有五數之外。別有二十五數。更非孔子所曾言。 
雖排斥先儒。務申己說。不能脱南宋之風氣。 
然其參互折衷。皆能根據大傳。於易義亦有所闡明。與所作詩議。欲併國風之名而廢之者。固有別矣。 
其書久無傳本。惟程敏政新安文獻志。載有三篇。故朱彝尊經義考。注曰已佚。 
今考永樂大典。尚存百有餘篇。皆首尾完整。可以編次。 
謹採掇釐訂。勒爲八卷。備宋人說易之一家焉。




【周易經傳集解 三十六卷 提要】

周易經傳集解 三十六卷  提要
浙江朱彜尊家曝書亭藏本
宋林栗撰。栗字黃中。福淸人。 
紹興十二年進士。官至兵部侍郎。與朱子論易及西銘不合。遂上疏論朱子。時太常博士葉適。侍御史胡晉臣。皆助朱子劾栗。因罷知泉州。又移明州。卒諡簡肅。 
事蹟具宋史本傳。是書。淳熙十二年四月嘗進於朝。首列進書表貼黃敕諭各一道。栗自序一篇。 
貼黃稱本名周易爻象序雜指解。後以未能該舉彖象繫辭文言說卦。乃改今名。王應鱗玉海。 
稱其書經傳三十二卷。 
繫辭上下二卷。 
文言說卦序雜本文共一卷。 
河圖洛書八卦九疇大衍總會圖。 
六十四卦立成圖。大衍揲蓍解。共一卷。與今本合。 
當時與朱子所爭者。今不可考。 
朱子語類中。惟載論繫辭一條。 
謂栗以太極生兩儀。包四象。四象包八卦。與聖人所謂生者。意思不同。其餘則無所排斥。 
朱彝尊經義考。引董眞卿之言。謂其說毎卦必兼互體約象覆卦爲太泥。 
時楊敬仲有易論。黃中有易解。或曰黃中文字可燬。 
朱子曰卻是楊敬仲文字可燬。是朱子併不欲廢其書。 
考陳振孫書錄解題曰。其與朱侍講有違言。以論易不合。 
今以事理推之。於時朱子負盛名。駸駸嚮用。而栗之登第。在朱子前七年。既以前輩自居。 
又朱子方除兵部郎中。而栗爲兵部侍郎。正其所屬。辭色相軋。兩不肯下。遂互激而成訐奏。 
蓋其釁始於論易。而其故不全由於論易。故振孫云然。 
後人以朱子之故。遂廢栗書。似非朱子之意矣。 
經義考又曰。福淸林黃中。金華唐與政。皆博通經學。而一糾朱子。一爲朱子所糾。 
其所著經說。學者遂置而不問。與政之書。無復存者。 
黃中雖有易解。而流傳未廣。恐終泯沒。 
然當黃中既沒。勉齋黃氏。爲文祭之。其略曰。嗟哉我公。受天勁氣。爲時直臣。玩羲經之爻象。究筆削於獲麟。至其立朝正色。苟咈吾意。 
雖當世大儒。或見排斥。苟異吾趣。 
雖前賢篤論。亦不樂於因循。規公之過。而公之近仁者。抑可見矣。 
論者固不以一眚而掩其大醇也。 
勉齋爲文公高弟。而好惡之公。推許之至若是。 
然則黃中之易。其可不傳鈔乎。持論頗爲平允。昔劉安世與伊川程子。各爲一代偉人。 
其元城語錄盡言集。亦不以嘗劾程子而竟廢。耿南仲媚敵誤國。 
易祓依附權姦。其所撰易解。今亦竝行。栗雖不得比安世。視南仲與祓。則有閒矣。 
故仍錄其書。而併存彝尊之論焉。



【易變體義 十二卷 提要】

易變體義 十二卷  提要
永樂大典本
宋都絜撰。絜字聖與。丹陽人。
紹興中官吏部郎中。知德慶府。絜父郁。字子文。嘗爲惠州教官。
平生畱心易學。絜因以所聞於父者爲是書。大旨謂卦爻辭義。先儒之論已詳。故專明變體。
今考左傳。載周易諸占。所謂某卦之某卦者。凡十事。似乎因其動爻。隨機斷義。不必盡易之本旨。
然王子伯廖。論鄭公子曼滿。稱其在周易豐之離。游吉論楚子。稱周易有之。
在復之頤曰迷復凶。荀首論邲之戰。稱周易有之。
在師之臨。曰師出以律。否臧凶。蔡墨論龍見於絳。稱周易有之。
在乾之姤。曰潛龍勿用。
其同人曰見龍在田。
其大有曰飛龍在天。
其夬曰亢龍有悔。
其坤曰見羣龍元首吉。
坤之剥曰龍戰於野云云。皆末嘗卜筮。而咸稱變體。知古來周易。原有此一義矣。
但古書散佚。其說不傳。而絜以義理揣摩。求其崖略。其中巧相符合者。
如坤之初六。履霜堅冰至。則曰此坤之復也。
月令孟冬水始冰。仲冬冰益壯。始則薄而未堅。壯則堅而難泮。故爻曰履霜。
以坤爲十月之卦。又曰堅冰至者。則變體爲復。乃十一月之卦也。
家人上九有孚威如終吉。則曰此家人之既濟也。雜卦曰既濟。定也。
彖曰正家而天下定。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反身而誠。孰敢不聽。父子夫婦兄弟。莫不安分循理。而天下化之。無事而定矣。故變體爲既濟。
而曰有孚威如。反身之謂也。
如此之類。皆不事傅會。而自然貫通。立義亦皆正大。亦有渉於牽強者。
如家人六四富家大吉。則曰此乾之同人也。
自道以觀。身家皆爲我累。而況富乎。其有家也。
姑以同乎人而已。不以家爲累也。其家之富。亦以同乎人而已。不以富爲累也。
蓋極高明而道中庸。所以爲中人法。凡如此類。則務爲穿鑿。以求合乎卦變之說。而義亦不醇。
又多引老莊之辭。以釋文周之經。
則又王弼韓康伯之流弊。一變而爲王宗傳楊簡者矣。
然宋人遺籍。傳者日稀。是書雖瑜不掩瑕。亦瑕不掩瑜。分別觀之。以備言變體之一家。亦無不可也。
宋志作十六卷。玉海引續書目曰。自乾之姤。至未濟之解。
以意演之。爻爲一篇。凡三百八十四篇。
馮椅易學附錄曰。都氏易。先以理而次以象義。毎卦終又有統論。
今考永樂大典。所載爻義。皆分載於各爻之下。而無所謂卦終之統論。玉海合。意應麟所見。
卽輯永樂大典時所據之本。已非其全矣。
今永樂大典。又闕豫隨大畜大壯睽蹇中孚等七卦。及晉卦之後四爻。謹裒合排比。
編爲十二卷。又其書單明爻義。不及彖與大小象。故經文亦不全載。從絜之舊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