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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研古代三墳之典學術連山易、歸藏易、周易經、易理、易數、易術、易法、堪輿術、陰宅、陽宅、奇門遁甲、姓名學、紫微斗數、梅花易數、八字命理、七政四餘、黃帝內經、並且辯證秘訣真偽、一切學理依據全部符合『源、理、義、法、竅』學術程序。

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周易義海撮要 十二卷 提要】

周易義海撮要 十二卷  提要
 兩淮馬裕家藏本

宋李衡撰。衡字日彦平。江都人。乾道中官祕閣修撰。尋除御史。改起居郎。
 
事蹟具宋史本傳。先是熙寧閒蜀人房審權。病談易諸家。或泥陰陽。或拘象數。乃斥去雜學異家。 
摘取專明人事者百家。上起鄭元。下迄王安石。編爲一集。仍以孔穎達正義冠之。其有異同疑似。 
則各加評議。附之篇末。名曰周易義海。共一百卷。 
衡因其義意重複。文辭宄瑣。刪削釐定。以爲此書。故名曰撮要。 
其程子蘇軾朱震三家之說。則原本未收。衡所續入。第十二卷雜論。亦衡所補綴。 
故婺州教授朱汝能樓鍔跋。稱卷計以百。今十有一。蓋專指所刪房本也。 
書錄解題作十卷。又傳寫之誤矣。 
是書成於紹興三十年。至乾道六年。衡以御史守婺州。始鋟於木。 
自唐以來。唯李鼎祚周易集解。合漢後三十五家之說。略稱該備。繼之者審權義海而已。 
然考宋史藝文志。但有衡書。而無審權書。陳振孫書錄解題。亦惟載殘本四卷。豈卷帙重大。 
當時卽已散佚。抑衡書出而審權書遂廢歟。 
然則採擷精華。使古書不沒於後世。衡亦可謂有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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