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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研古代三墳之典學術連山易、歸藏易、周易經、易理、易數、易術、易法、堪輿術、陰宅、陽宅、奇門遁甲、姓名學、紫微斗數、梅花易數、八字命理、七政四餘、黃帝內經、並且辯證秘訣真偽、一切學理依據全部符合『源、理、義、法、竅』學術程序。

2015年12月30日 星期三

【周易註 十卷 提要】

周易註 十卷  提要
浙江巡撫採進本
上下經註及略例。魏王弼撰。繫辭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註。晉韓康伯撰。
隋書經籍志。以王韓之書各著錄。故易註作六卷。略例作一卷。繫辭註作三卷。
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皆載弼註七卷。蓋合略例計之。
今本作十卷。則併韓書計之也。
考王儉七志。已稱弼易註十卷。
(案七志今不傳。此據陸德明經典釋文所引。)則併王韓爲一書。其來已久。
矣自鄭元傳費直之學。始析易傳以附經。至弼又更定之。
說者謂鄭本如今之乾卦。其坤卦以下。又弼所割裂。
然鄭氏易註。至北宋尚存一卷。崇文總目稱。存者爲文言說卦序卦雜卦四篇。
則鄭本尚以文言自爲一傳。所割以附經者。不過彖傳象傳。
今本乾坤二卦。各附文言。知全經皆弼所更定。非鄭氏之舊也。
毎卷所題乾傳第一。泰傳第二。噬嗑傳第三。咸傳第四。夬傳第五。豐傳第六。
各以卷首第一卦爲名。據王應麟玉海。此目亦弼增標。蓋因毛氏詩傳之體例。
相沿既久。今亦仍舊文錄之。惟經典釋文。以泰傳爲需傳。以噬嗑傳爲隨傳。
與今本不同。證以開成石經。一一與陸氏所述合。
當由後人以篇頁不均。爲之移併。以非宏旨之所繫。
今亦不復追改焉。其略例之註。爲唐邢璹撰。璹里籍無考。其結銜稱四門助教。
案唐書王鉷傳。稱爲鴻臚少卿。邢璹子縡。以謀反誅。則終於鴻臚少卿也。
太平廣記載其奉使新羅。賊殺賈客百餘人。掠其珍貨貢於朝。其人殊不足道。
其註則至今附弼書以行。陳振孫書錄解題。稱蜀本略例有璹所註。
止有篇首釋略例二字。文與此同。餘皆不然。
是宋代尚有一別本。今則惟此本存。所謂蜀本者。已久佚矣。
弼之說易。源出費直直易今不可見。
然荀爽易。皍費氏學。李鼎祚書。尚頗載其遺說。大抵究爻位之上下。辨卦德之剛柔。
已與弼註略近。但弼全廢象數。又變本加厲耳。平心而論。闡明義理。
使易不雜於術數者。弼與康伯深爲有功。祖尚虚無。使易竟入於老莊者。
弼與康伯亦不能無過。瑕瑜不掩。是其定評。諸儒偏好偏惡。皆門戸之見不足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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