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卷之一周易上經水地比】
【原文內容】
8.比,吉,原筮元永貞,无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彖曰:比,吉也。
比,輔也,下順從也。
原筮元永貞无咎,以剛中也。
不寧方來,上下應也。
後夫凶,其道窮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六四,外比之,貞吉。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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